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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

※发布时间:2017/9/7 21:46:37   ※发布作者:平民百姓   ※出自何处: 

  江淮晨报消息 经前期排查,合肥现有农村留守儿童20943名,这2万余名农村留守儿童将被搭建起“关爱之网”。3月27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合肥市第83次常务会上获悉,《合肥市人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获得原则性通过。合肥市市长凌云强调,随着城镇化发展,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成为发展中的重要社会问题,出台实施意见很有必要。要形成家庭、、教育、群团组织共同关怀留守儿童的强大合力,编织关怀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之网”,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合肥市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主体责任在家庭,父母应当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关爱义务。

  外出务工时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同时,父母外出务工后,也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

  教育部门和学校成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第二道网。教育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

  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

  学校还要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依托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

  合肥市将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机制。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留守儿童建立翔实完备的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案,分类动态管理,每季度进行核查,及时予以更新。

  一旦学校等单位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监护人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应及时报告当地乡镇(街道)。

  疑似遭受家庭、故意或侵害或等涉嫌违法犯为的,应当在第一时间收集侵害类型、案情经过、严重程度等具体线索,并及时向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向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励。

  留守儿童遭受家庭的,要依法,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属于遭受其他侵害、意外的,要依法侵害行为,实施。最高可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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