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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杭人社发[2015]145

※发布时间:2017/9/10 12:00:08   ※发布作者:平民百姓   ※出自何处: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扎实推进“人才新政27条”的落实,充分发挥黄金政策的黄金效应,现将《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是人才享受相应政策的依据,认定结果直接影响到相关人才政策的兑现。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分类认定工作的认识,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确保分类认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学习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和《管理制度》,准确解答问题,正确进行受理、审核、批准各环节的操作。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对认定工作的监管,定期对账号管理、办理时限、材料存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即时整改到位。

  1.《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受理部门信息》〔详见附件1,各市属主管部门(除九大行业主管部门)填写并反馈至市人力社保局〕;

  2.《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操作账号领取登记表》〔详见附件2,二级部门填写反馈至所在区、县(市)、开发区人力社保局,各区、县(市)、开发区和各市属主管部门填写反馈至市人力社保局〕。

  为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核对申报系统上传附件材料扫描件是否与原件一致,确保材料的线)在认定系统中报送符合要求的认定申请,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归档保存3年;

  各区县(市)、开发区及市属主管部门为一级部门,一级部门由系统管理员设定。各区县(市),开发区可以设置二级行业主管部门受理申报材料。市属主管部门信息如有变化,应及时填写登记表(详见附件1)并与市人力社保局联系,以便在系统中更改;二级行业主管部门调整或信息变化应及时与区、县(市)一级部门管理员联系,在系统中进行变更。

  认定系统账号分为部门管理员和普通操作员两类。部门管理员分为一级部门管理员和二级部门管理员,部门管理员可以设置普通操作员,分配本部门的权限。各区县(市)、开发区一级部门管理员还可以设置二级部门管理员账号。普通操作员只能进行本账号权限的操作。部门管理员账号不要授予具体的操作权限。

  (1)分级管理。系统管理员设置一级部门管理员账号;一级部门管理员设置本部门的普通操作员和二级部门管理员账号;二级部门管理员设置本部门的普通操作员账号。

  (2)因事授权。明确系统操作人员在认定工作各环节承担的具体工作,根据工作内容授予账号相应的权限。

  (4)领用签字。建立操作账号领用制度,系统操作员领取操作账号、密码时应在《认定系统操作账号领取表》(详见附件2)上签字,领取表由部门管理保存。

  (5)妥善保管。系统操作人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及时修改密码,设置为安全性更高的“数字+字母”形式,严禁使用“123”、“123456”等容易猜测的数字或工作电话号码作为密码。如密码遗忘,需向部门管理员书面申请进行密码重置,并在《密码重置登记表》(详见附件3)上签字。重置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

  (6)动态管理。对因工作变动,不再进行系统操作的人员,部门管理员应及时在系统的“用户管理”中将其账号设为“禁用”状态,并根据工作安排为新的操作人员添加账号。

  受理人员对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认定申请,在核对原件无误后,应及时受理;对于缺少的材料应一次性告知。

  受理、审核、批准各环节应在时限内办结。操作人员应每半天至少登录1次认定系统,部门管理员应每天检查、督促待办事项的办理进度,杜绝出现超时未办情况。

  管理系统对每个认定申请在各个环节的流转情况,对每一个环节每一步操作的账号和操作时间以及部门管理员修改其他账号密码的情况都进行记录并存档。

  对于不按《认定办法》要求进行的违规操作,将追究账号持有人的责任。如发现经办人员在受理或审核材料时,存在主观故意弄虚作假行为,通知所在单位对其教育,必要时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市人力社保局将定期对退回修改的认定申请及其原因进行统计汇总。对因材料不全、信息不准确、未认真核对原件、未认真审核认定条件而造成的材料退回情况将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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