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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教育经费“钱随人走

※发布时间:2017/10/23 12:57:01   ※发布作者:平民百姓   ※出自何处: 

  此次调整是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向以人为本迈出的一大步。要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关键在于落实以及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以往,进城务工人员渴望融入城市,全家人一起享受亲情。然而,这样美好的愿望经常因子女的受教育问题难以达成。这一问题也成为推进教育公平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

  今年全国上,财政部部长肖捷表示,从去年春季开始,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建立了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了教育经费可携带(俗称“钱随人走”)。

  可随人走的主要包括两笔钱:一笔是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目前已经按区域实现了标准统一;另外一笔钱就是“两免一补”(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补助生活费)资金。

  也就是说,今后学生到哪里,钱就到哪里,中小学校接收多少学生,就能及时获得多少相应的经费。学生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接受义务教育,学校都能够及时获得学生携带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以及“两免一补”资金。

  “钱随人走,到哪儿都是义务教育。”对随迁子女来说,无疑是个利好的政策。然而,这项好政策并不意味着解决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变得顺理成章,仍然需要其他配套政策和保障。

  长期以来,国家财政对于教育经费的支付,一直是分区域、按户籍拨付。即某个学生的户籍在哪里,教育经费就拨付到哪里。外来人口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由流入地负责,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提供公共财障,不再收取借读费、择校费。

  近年来,随着人口的流动,这种教育经费支付的弊端凸显。比如说,一个河南的学生已到上学,教育经费却仍拨付到他的老家河南,这显然不合理。

  一方面,有不少进城务工人员因为没有渠道让子女入读公办学校,也在经费上享受不到国家补贴,要么只能将孩子送回老家读书,要么就花更高的费用送孩子进入民办学校。

  另一方面,教育经费的这种支付方式对流入地来说也不公平,尽管家长在哪里纳税,孩子就应当在哪里接受义务教育,但国家对于这些孩子的教育拨款,却没有实际补到他们头上。这极大影响流入地落实政策的积极性,最终影响外来学生平等、顺利地接受义务教育的。

  而在实施“教育经费可携带”之后,对于缓解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教育经费紧张问题,无疑是一大。

  今后,这些“携带”着教育经费的外来学生,不必再像以前那样觉得挤占了本地学生的利益,他们可以昂起头来分享流入地的教育资源,享受义务教育的。

  同时,流入地和学校在承担外来学生教育责任的同时,能够获得国家财政的支持。这既彰显了财政拨付政策的公平,也减轻了流入地和学校的负担,更有利于提高流入地解决外来学生入学问题的积极性,使外来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将在更大范围、更大程度上实现。

  “好钢用到刀刃上,好政策执行到的心坎里。”随迁子女教育经费“钱随人走”这一惠民政策出台后,受到广大网友的热捧。他们认为,这个政策的出台可能对城市家庭或者条件相对较好的农村家庭来说影响不大,但是对很多偏远地区的家庭却是减轻负担的好政策,让所有孩子都有书读,保障贫困地区的人能接受基础教育。

  网友李美丽说:这个政策中,最直接受益的可能就是从农村到城市读书的孩子了。人到哪里,钱到哪里,无论是不是在口上学,都能享受到义务教育的福利。农村娃进城上学,钱随人走,义务教育更全面,向教育公平又迈进了一大步。

  据悉,教育经费可携带之所以能出台是因为两个关键性因素取得了进展。一是,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国家已经建立了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这个系统为实现教育经费的可携带创造了必要条件。另外就是国务院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强化了学生依据学籍而不是户籍身份,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原则。

  钱随人走,令教育更公平。但好的政策能否实施到位,能否达到全覆盖,以及是否具备有效的监督机制仍是个问题。事实上,早在2015年11月,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但实践中,流动儿童跨地迁徙,涉及流入地和流出地的财政责任,由谁承担、怎么承担、承担比例的地区差异等具体实施中的问题都待厘清,已经有不少流入地以财力不济为由,表示难接收流动儿童。落地不受阻是这一惠民政策执行到位的关键。

  此外,也有网友表示,免除书费学杂费实现了更为全面的义务教育,但是更多的农村留守儿童上学难,往往不是因为交不起书费学杂费。很多地方撤并乡村学校,孩子要到很远的县城寄宿上学,伙食费、住宿费、学习资料费等比书费学杂费要高得多,对于不富裕的家庭来说也是不小的一笔开销。这方面,国家也应该考虑在内。

  乡村弱,城镇挤,是义务教育面临的难题之一。乡村学校师资力量弱、基础设施差,既留不住老师也留不住学生,而城镇学校学生多,很多还出现了“大班额”现象。

  随迁子女教育经费“钱随人走”这一惠民政策出台后,业内人士认为,随迁子女流入地要转变思维主动作为、持续给力,细化配套措施,明确随迁子女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力量等投入责任,以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对于流入地来说,首先就要解决学校的用地以及新学校的建设问题。正如珠三角一位地级市教育局局长反映,由于当地建筑用地指标紧张,很难拿出一块地来新建学校。以及原有的学校学位数量不足以接纳全部随迁子女入学,由此导致这些地方不得不设置条件门槛,接收符合条件者入学。显然,这不是教育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需要随迁子女流入地地方转变思维,统筹考虑。

  对此,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室主任、研究员汪明认为,由“籍随人走”逐步“钱随人走”,实现“教育经费可携带”,还需将操作环节做得更加细致,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工作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汪明看来,如果没有相应的保障机制,特别是经费保障机制,仅凭流入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好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反之,有了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了“钱随人走”,如果流入地缺少主动意识和大局观念,这项工作仍可能止步不前。

  汪明认为,有了好的保障机制固然重要,同时要适应户籍制度要求,加快制定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也只有这样,“钱随人走”的保障效应才能得以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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