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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关爱农民工子女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1-3-18 12:23:42   ※发布作者:平民百姓   ※出自何处: 

  自农民工子女问题凸显以来,共青团在关爱农民工子女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也起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及困难,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机制问题。虽然团省委在工作开展之初,就意识到关爱农民工子女涉及到社会、党政部门、教育部门、志愿者组织、农民工家长及农民工子女等方方面面,必须积极沟通,努力协调。但在工作过程中,尚存在一定问题,协调各方面存在一些困难。2.经费问题。在农民工子女关爱行动调研过程中,无论是党政部门、学校部门,还是社区街道、志愿者组织均反映,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没有专项经费的支持,许多工作都雪野莉子受到了制约,工作开展的深度及力度,满足不了实际工作开展需要,使服务数量及效果打折扣。3.志愿者组织问题。在调研中发现,志愿者组织关注的问题焦点之一,就是志愿者本身由于自身能力、专业结构及服务经验以及组织等原因,在服务农民工子女的具体工作缺乏可持续性,能力缺乏等问题,影响工作的全面开展。4.服务内容与方式问题。从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当前开展的农民工子女关爱工作,存在内容上不够深入,物质层面与层面不够平衡等现象,还没有找到最佳的切入点,能够有效、可持续性的服务和帮助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生活和学校的。

  关注农民工子女工作,任重道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及系统性等特点,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因此,就如何推进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提出以下对策及:

  1.党政主导,建立关爱农民工子女长效机制。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是伴随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农民工”这个特殊群体的长期存在而长期开展的工作。农民工子女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儿童整体素质的提高,关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和谐发展,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一方面,我们各级党委、和教育等有关部门要高度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把解决好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学习、生活、管理等问题,纳入地方党政的工作内容,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党玫重视,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运行机制,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另一方面各级应划拨专项经费,把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的经费纳入公共财障范围。

  2.整合资源,构建关爱农民工子女社会体系。在调研中发现,虽然探索出了一条新形势下服务农民工子女的新模式,但当前各团系统及社会力量尚存在各自为战、责任不明确的现象,造成了社会资源及经济资源的一定浪费。因此,各级党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学校、关工委等部门作用,切实为孩子们服务。由中央文明委等部门牵头,将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纳入各级文明城市创建的考核内容,做到区域分工、内容分工,克服服务内容重复、服务群体重叠等不良现象,做到人人享有服务、人人得到实惠。

  3.加强宣传,营造关爱农民工子女社会氛围。在经济发展及城市建设的进程中,农民工付出了辛勤的汗水,为城市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无论是从社会公平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关爱青少年未来出发,他们的子女均需受到全社会的共同关注。而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涉及党政部门、学校、街道社区及电视等系统。因此,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民工子女的良好氛围,提高社会对农民工子女问题的认知度,可以让志愿者组织在服务农民工子女工作中减少阻力,尽量得到更多的社会资源,在工作中得心应手。

  1.建立、健全志愿者组织建设,进一步志愿服务。在城市、农村广大地区广泛发动人士投身到志愿服务的行动中。重点号召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街道、社区积极行动起来,依托各级团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结对帮扶一批进城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定期为帮扶对象送电影、送图书、送科普等,资助留守儿童与父母相聚一次的“快乐暑假”行动。

  2.创建“进城农民工子女关爱工程”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程”组织。成立志愿者组织,动员社会有识之士参与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者行动,积极筹措资金,帮助农民工子女解决教育、生活等实际困难。明确一个部门牵头,举行一年一度大型关爱农民工子女的活动,加大对农民工子女关爱的宣传力度。定期组织一定的知识,一方面培训监护人、老师,让他们懂得,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的重要环节。另一方面,组织孩子们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卫生知识,使他们懂法守法,提高自己的能力,免受侵害。

  3.在全社会广泛征集招募组建“临时家庭”和“爱愿家庭”。一是以街道、社区、学校为单位,成立“临时家庭”,让志愿者担任“家长”,建立图书室、阅览室,让孩子们在这个“家里”生活有依靠、有寄托,真正为农民工子女办实事。二是长期与一名留守儿童结对开展“手拉手、城乡互动”活动,定期安排留守儿童与结对的“爱愿家庭”生活一段时间,让留守儿童感受家庭的温暖。

  4.招募有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和社会经验的志愿者深入学校、家庭。针对农民工子女青春期发育中遇到的行为、心理、习惯等问题释疑解惑,为他们“补”上“成长课”。

  针对湖南省进城农民工子女及农村留守儿童实际情况,团省委借鉴性的吸纳了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及服务手法,并拟设计服务内容,以进一步提高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水平与成效,促进农民工子女健康快乐成长。服务涉及三个层面,即农民工子女个别服务、农民工子女团体服务及农民工子女聚集地社区服务。

  1.农民工子女个别服务。在总结前期服务的经验上,针对农民工子女,可以开展更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个别服务工作。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可以充分借鉴目前“大小笔友”这一项目经验,发动更多的高校志愿者通过信件媒介,对农村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及心理等情况进行及时指导及疏解;另外,号召更多的“爱心叔叔”、“爱心阿姨”及“知心哥哥”、“知心姐姐”对农村留守人员进行一帮一或多帮一的结对服务。针对进城农民工子女,可以通过对学校相关老师的培训,设立专门的室,对有学习、情感等问题的学生进行及时干预,化解他们面临的各种问题。

  2.农民工子女团体服务。针对农民工子女面临的问题进行团体服务,具有服务对象多、辐射面广等优势。在学校范围内,学校相关部门可以召集农民工子女,就加强亲子关系、提高学习方法及技巧及提高生活适应性等某一方面的主题,在课后开展针对性、周期性的工作。还可以通过举办家长,对农民工家长或代理监护人进行专题,使他们了解孩子的特点,懂得留守孩子的心理,以及应该注意的问题

  3.农民工子女聚集地社区服务。除了上述的个别服务及团体服务外,团层面各系统还可以针对农民工子女聚集地,开展社区服务。针对农村外出务工农民较多、留守人员较为集中地地区,组建留守人员活动室,设置更多的留守儿童之家,满足留守儿童各方面需要。联合农村居民委员会及留守人员监护人,邀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开展各种知识。在城市,可以在农民工较为聚集的社区并联合社区居委会,加大宣传,开展各种关爱农民工子女的社区活动,提升社会关爱农民工子女的意识,使农民工子女真正融入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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